近日,本报连续刊载了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也引起那些“没有单位”的个体经营者和临时工等人员的关注。那么这些灵活就业人员能不能参加医疗保险呢?如果可以又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记者从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获悉,早在去年11月,西安市就出台相关文件规定: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参加医疗保险。
哪些人可参加医保
根据规定,西安市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在西安市境内和区县劳动保障及人事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介绍、人才交流机构(以下简称职介机构)托管档案的下列人员: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城镇自由职业者、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城镇各类人员,包括国有、集体单位的下岗职工,到大中专院校就读的职工,外出从事劳务、留学、进修的职工等。3.由职介机构实行劳动、人事代理制的各类企事业职工和退休人员。
可到5个机构办医保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保,或续接医保手续,应向具有代理医保业务资格的职介机构(见下表)提出申请,缴纳医保费,由职介机构代办具体事务。职介机构办理医保业务不能收手续费,也不能从医保费中提取管理服务费用。本报记者 舒阳
具备医疗保险服务资格的职介机构(具体参保程序读者可向以下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