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 魏凯)家住西安南郊的吴先生在今年4月投资了2万元,购买陕西利宝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万股股票,由于担心购买的股票不合法,吴先生向本报反映了此事。
4月20日,记者在利宝公司投资营业部见到了总经理助理王谨,他向记者证实公司于2002年11月成立,吴先生的确在今年4月初购买了1万股股票。对于证监会目前正在严查的原始股非法交易,王表示并不担心利宝公司违法售股行为被查,理由是证监会这次主要查非法期货交易,和公司关系不大。
吴先生曾告诉记者,他购买股票时,公司并没有拿出相关批文。对此王谨称:公司肯定有批准文件,但陕西省股权托管服务中心已给公司股票办了托管。据记者了解,中国证监会根本不可能批准其发行股票,对非法股票实行托管的目的,是制止非法股票交易,股票被托管恰恰说明这是非法股票。
根据国务院令第247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以吴先生的投资行为实际上不受法律保护,他收回投资的惟一方式就是退股。记者也试探了公司对退股的态度,王谨则表示了公司肯定会给想退股的股东还钱,并当场作出保证,“只要吴先生想要变现,随时可带着证件和股权证来公司办理股权转让。”
记者随后就退股一事向陕西省股权托管服务中心求证,但得到的答复是“托管中心不会给利宝公司的股权转让行为办手续。”托管中心一位业务经理对此解释说:公司法有规定,成立未满3年不允许转让股权,如果此时利宝公司把吴先生的股权收回来再转让给第三方,托管中心不会为公司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