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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宁军) 昨日,我省首例借“奥运”之名实施诈骗的案件在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审理,两被告人当庭痛哭并多次鞠躬,希望得到受骗者谅解。
6月26日,梁文哲化名杨某以陕西省体育局工作人员身份与西安市户县秦渡镇一工艺厂厂长朱某取得联系,声称2008年奥运圣火到西安传递,跟跑人员要举着一件
民间工艺品宣传陕西,听说这里的麦秆画不错,局领导要求实地考察订购。骗取了朱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后,由刘智办理了朱某的假身份证。
7月5日,刘智用朱某的假身份证办理了邮政储蓄卡和折子。7月6日,朱某如约来到西安与梁文哲见面,刘智则冒充陕西省体育局领导出面接洽,骗取了朱某的信任。梁文哲让朱某在小寨邮政储蓄所办理了一个存折,后三人在小寨附近商谈订做麦秆画事宜,决定让朱某在存折上存15万元招标信用金,梁文哲趁机调换了存折,并谎称帮朱某垫资10万元,让朱某凑5万元存于被调换的存折上,次日签署合同。7日上午,朱某将5万元存入后,刘智在西安市北郊方新村一储蓄所取走5万元,后将作案用的手机卡、假身份证等销毁,两人将赃款平分后潜逃,一周后被公安人员抓获。
昨日上午庭审,对于二人的犯罪事实,控辩双方并无太大争议。但对于诈骗罪的定性,梁文哲的辩护律师认为,梁文哲构成的是合同诈骗罪。而刘智的辩护人对定性没有异议,却提出邮政储蓄所和朱某本人在此次诈骗中也负有一定责任,请求法院对刘智判处缓刑。就此,公诉人与辩护律师展开针锋相对的辩论,公诉人认为这是陕西首例以奥运会为饵进行诈骗的案件,损害了奥运火炬的荣誉,影响很坏,不能适用缓刑。
庭审中,梁文哲和刘智都痛哭着念了一份“悔过书”,表示认罪,同时两名被告人多次向受骗者朱某鞠躬道歉,希望得到谅解和法庭的从轻惩处。
三个小时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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